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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腐败的现象——透视

发布时间:2016-09-14 17:36   来源:宗廷笔记    作者:方宗廷

高校腐败的现象——透视
方 宗 廷
2016.4.22
各位领导:
今天讲“高校腐败的现象——透视”。
十八大以来,“腐败”一直是社会热词。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一批高官在反腐败中倒下,赢得党心、民心。
据官媒信息:201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468件1255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891件占总数的57.8%,要案630人(含厅级以上70人)占5%。从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人员构成上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7000人,占立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总数的55.7%。其中,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5301人,占42.2%;司法机关工作人员1339人,占10.7%;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412人,占3.3%;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5人,占6.8%。从案件类型上看,涉嫌玩忽职守类犯罪5204人,占立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总数的41.4%;滥用职权类犯罪4957人,占39.5%;徇私舞弊类犯罪920人,占7.3%。
今天我们针对“高等教育系统腐败现象”作一个分析:
一、什么叫高等教育系统腐败?
《2013年国际腐败报告:教育篇》表达:在寻找资源和追求名望方面所引发的腐败对高等教育机构构成了巨大威胁,在某些情况下,腐败甚至侵入了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并威胁到教育机构引以为豪的研究成果和结业学生的质量。
二、高等教育腐败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监察部公共的高校腐败案件达50多起。2015年以来,中纪委通报的高校领导干部达32名,涉及23个省40多所高校。高校腐败主要表现在:
(一)项目校建腐败
项目基建是腐败最突出的领域。比如,2014年12月9日,南昌大学校校长周文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文斌被指控的2300余万元受贿款中,金额最大的一笔是某投资公司为感谢周文斌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审计决算等方面的关照,先后分九次送给其410万元人币和30万元港币。
近几年来,据统计,江西省因高校新校区扩建,陷于基建腐败的高校官员多14名,其中校长级别的有四名。此外,湖南、湖北、安徽等地近些年已查处多高校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大多数跟基建有关。
随着一些地方高校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高校逐渐成为工程腐败的“重灾区”。作为高校集中区的湖北省,从2005年至2010年,武汉市已有八名厅级高校领导因基建等贪腐问题落马,涉案金额最大的达1400多万元,基建领域成为当今高校腐败“高发区”。比如南昌大学,“新校区建设规模空前,项目多,手中的权力大了,找我帮忙的人多了,诱惑多了,慢慢就迷失了人生方向。很多招投标通过程序的完整实现表面的公平,但实际上操作空间很大”。正在监狱服刑的南昌大学原基建干部周某曾经手南昌大学新校区建设逾27亿元的工程,他对招投标领域的潜规则了如指掌,并利用监管漏洞实现与基建老板的“钱权交易”。[OT_page]
(二)骗取经费。相比基建腐败,贪占科研经费具有更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众所周知,科研经费是国家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支出的费用,而就目前曝光的高校腐败案件来看,骗取科研经费的不法行为在不少高校时有发生。
“吃喝拉撒睡,全都靠经费。”西安理工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刘丁表示。利用科研经费吃回扣购买豪车,暴露出了高校人员“吃”科研经费的“潜规则”。
受到处罚的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杨放春说: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北邮科技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除了骗取经费之外,挪用、贪污等现象并不少见,名头和形式也多种多样。比如:
有虚列劳务费用的。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曾任北京某大学学院院长的宋某某在担任某课题的团队负责人期间,利用审批和分配科研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列劳务人员名单的方式,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68万元私吞,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有虚开发票的。山东大学刘兆平因采取虚开发票的方林,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万元,被判刑13年;
有收集发票冲帐的。山东某学院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
有借壳套现的。浙江某大学院长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某课题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帐,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国拨科研经费900余万元冲账,划拨到自己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账户上。
(三)招生腐败。比如,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受贿案,就是高校招生腐败的典型案例。2005年至2013年间,蔡荣生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永华香港集团董事长王某等人的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王某之女等44名学生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30余万元。近些年来的高校招生腐败案,涉案金额上百万、千万已不足为奇。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换专业方面为人他人谋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利用手中掌握的大学补录名额,四川一高校原招生就业处处长金勇收受两中学校长贿赂款206万元,并将这两所中学不符合补录条件的349名考生录取,最终,金勇被认定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从近几年来的招生腐败案件来看,保送生舞弊事件、加分门、招生门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经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客户端,对18272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91.2%的受访者认为当前高校招生腐败问题严重。87.7%的受访者直言,自己身边就有送钱送礼上大学的情况。高校招生腐败的危害再怎么估量都不为过,它伤及到社会公平与正义,不利于社会人才的输送,似乎传递出一个非常恶劣的信号——只要掏钱就可以上名校,这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家庭子女的生存与发展无疑是剥夺,它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的。[OT_page]
(四)学术腐败。学术腐败发生在一些所谓的专家,教授或者某个领域的权威身上。
例如,学术成果弄虚作假,个人品行不良等违背科学精神与社会道德的现象。另一方面与我国现行的职称评定以及毕业考核标准有关。从近些年曝光的高校学术腐败问题来看,其大致包括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学色交易等。
首先是权学交易。据有关媒体统计,从十八大截至2014年3月,被查官员约有1/5的博士。中组部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九年以上的各级官员参加过各类研究生班等“学位速取”培训。如今一些大学为了追求人脉或者资源,往往采取送办“培训班”的方法讨好官员,他们不惜践踏学术尊严,将学历、文凭看成了高校笼络官员的行贿之物。
除此之外,钱学交易也较普遍。如今,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已经是毕业、职称评定等环节的硬性要求。不可否认,论文是衡量一个人学术研究成果丰硕与否的重要指标,它对于增强学术探讨氛围、促进文化繁荣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在一些地方,为了满足某些人发表论文的需求,已经衍生出了“金钱换版面”的一条龙产业,也难怪近些年论文量猛增,质却难保,催生了海量的学术泡沫。
学色交易近年来也屡有曝光。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春明被网贴曝光“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文中还披露了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以及其常去的幽会地点,并随附了吴春明在酒店裸露上身的酣睡床照。事后,厦门大学发布通报,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取证和深入调查,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五)作风腐败。比如,2015年11月24日,教育部党组研究决定,对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等八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按照程序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12月1日,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对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北京邮电大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规兼职取酬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并对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杨放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等三人免职。
自十八大以来,在高校刮起的新一轮反腐风暴向象牙塔内的作风问题开刀,剑指高校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公款宴请、办公用房超标等“四风”问题。这些“四风”问题暴露出高校存在着严重的奢靡主义(比如某大学内建了“五星级”宾馆等),它侵蚀着党组织的肌体,腐蚀着党员领导干部的斗志,因此必须上升到事关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兴盛与否的高度去审视。不能让高校成为贪腐腐败分子藏身的“安乐窝”,要将其清除出去。
一连串的高校腐败案件警醒着我们,作为相对封闭,且不被外界关注的高校内部,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并且财务公开透明不高,社会监督力量很难触及,于是在大学合并、新校区建设、科研经费的分配、招生等多个领域出现权力交织、滥用现象。这些象牙塔内的权力黑斑让某些人中饱私囊的同时,也在消解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成为了高校健康发展的拦路虎。[OT_page]
三、教育腐败怎么办?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透明国际多次在报告中警示,全球教育领域腐败问题严重,采取应对行动刻不容缓,教育腐败问题对社会和学校危害很严重,要加强对教育腐败问题的深层次治理。在治理高校腐败问题上,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提供了不少有益经验,主要是通过制度性改进、政策性调节、实践性完善等手段逐步推进教育系统的腐败治理和廉政文化建设。
香港在全球透明指数排名中一直名列前茅,就2014年清廉指数排名来看,香港在175个国家和地区当中名列第17位。香港的腐败防治经验国际领先,廉政公署在预防香港地区高等教育系统的腐败方面的制度建设较为完备,通过系统性的制度建设阻塞各种可能导致腐败的漏洞,从而预防和控制高等教育系统的腐败。香港的经验给我们启示,也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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