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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示

发布时间:2016-11-18 18:14   来源:宗廷笔记    作者:方宗廷

请  示
 
为了落实德教体字(2016)67号《通知》精神,现就具体实施意见请示如下:
 
一、明确目的:
以家长学校为载体、以家长委员会为纽带,为家长提供系列性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理解、支持,追求家、校共建的目标。
二、创新发展:
家庭教育全国都在做,我市在2000-2008期间两次受到教育部和全国妇联表彰。现在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1、模式创新。抓点带面。先抓一所“德兴市家长学习培训实验学校”,建立完善“德兴市家长学校章程”、“德兴市家长委员会章程”、“德兴市家长学校管理制度”、“德兴市家长学校学年度教学计划”、以点带面引导全市各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德兴市家长学习培训实验学校”设在三小。校长由局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安排,副校长由三小校长兼任并在局家庭教育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教学工作。
2、教学创新。一是利用教育部编教材组织系列化教学,提高家长的必备素质。二是组织问卷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教学。三是教学形式集知识性、教育性、娱乐性为一体,鼓励家长参加教学互动。表彰和奖励优秀家长,提高家长学习兴趣,激发家长坚持参加学习的热情。四是与电视台、铜都网络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和网络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逐步形成德兴市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均衡发展的亮点。
3、教师队任建设创新。“德兴市家长学习培训实验学校”建立以自己组织培训和培养为主、适当聘请专家为辅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从全市选拔学前教育4人、小学6人、初中6人、高中4人(备课、授课计入所任教学校(课时)计入工作量)。
4、家庭教育研究创新。“德兴市家长学习培训实验学校”,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研究,研究成果与全日制学校教学研究成果同样享受表彰和奖励。
 
德兴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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